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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10-24 来源: 办公室 阅读量:0
中共遂宁市委党校(遂宁行政学院)校(院)长由中共遂宁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担任。中共遂宁市委党校(遂宁行政学院)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规定,实行校(院)务委员会领导体制,校(院)务委员会工作由常务副校(院)长主持。
常务副校(院)长张智勇,主持校(院)委会全面工作,联系射洪市委党校。
副校(院)长吴佩弘,分管办公室(业务指导科)、财务科、行政后勤科、党史党建教研部、管理与法学教研部、经济学教研部(绿色发展研究中心),联系大英县委党校。
副校(院)长、机关党委书记杨宇晴,分管组织人事科、科研和决策咨询科、研究生办公室,联系蓬溪县委党校。
教育长彭亮,分管教务科、培训科(学员管理科)、信息技术中心(图书馆),联系船山区委党校和安居区委党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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