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主页 > 校院概况 > 学院公告 > 关于处置报废国有资产公开比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:2023-07-01 20:50来源:未知字号【大 中 小】
审定:张智勇,审核:王祺,校对:樊林先,拟稿:肖文,编辑:黎进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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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遂宁市委党校 遂宁行政学院
关于处置报废国有资产公开比选的公告
关于处置报废国有资产公开比选的公告
根据相关政策规定,结合我校(院)实际工作需要,决定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1家单位负责处置校(院)报废国有资产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废国有资产相关情况
我校(院)处置报废国有资产详见附件1、2。
二、比选对象和资格条件
(一)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物资回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;
(二)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能力和信誉;
(三)近2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。
三、比选方式
参与比选的单位须对报废国有资产出售处置清单一、清单二分别进行报价,采用价高者中选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。
四、递交比选文件时间
2023年7月3日—2023年7月5日,工作时间。
联系人:陈老师;
电话:0825-2643660。
联系地址: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科教园区科创西路6号厚德楼209办公室。
五、比选结果公告
比选结果公告在校(院)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党校(遂宁行政学院)负责解释。
(二)参选单位报送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,预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,否则视为无效。
中共遂宁市委党校 遂宁行政学院
2023年7月1日
审定:张智勇,审核:王祺,校对:樊林先,拟稿:肖文,编辑:黎进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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